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18日至7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扛牢扛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党组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统筹抓好各项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根据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研究整改措施,扎实推动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整改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领导及责任部门,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机制落实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
(三)坚持从严从实,确保取得实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学习、共同研讨。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多次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一周一通报”制度,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分管领导和局下属单位、责任股(室)、站(所)先后召开多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具备条件、能够解决的整改事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努力、标本兼治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履行巡视巡察、审计及各级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后半篇文章”后劲不足方面
1.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传导“虚化空转”。
问题表现:局党组对巡视巡察、审计及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反馈问题缺乏深入细致地研究,开会仅通报整改进度,整改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缺乏动真碰硬的勇气,对一些反馈问题重复多次开会,一直得不到解决,十三届县委两次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台账资料缺失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第一议题”制度、周例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要求,以及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党组会议及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反馈问题逐项分析研判、深入剖析。制定《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整改情况进度表,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与整改时限,建立“一周一通报”机制,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三是补齐十三届县委两次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台账资料。明确专人负责,对十三届县委两次巡察及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台账进行全面梳理,逐项补建缺失资料,确保台账要素齐全、逻辑清晰、闭环完整。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2.攻坚克难韧劲不足,整改“虚假空泛”。
问题表现: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缓慢。2021年以来,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共反馈县住建局46个问题,截至2025年7月仍有1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做好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方案》(永住建发〔2025〕33号),指导剩余11个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整改落实。二是召开各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2次,局党组书记亲自安排部署各项问题整改工作,制定各级各类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剩余11个问题整改“一问一策”表,详细梳理11个未整改到位问题基本情况和整改难点、症结所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压实各部门整改责任,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目前,已完成整改8个,具体为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2-23、52-24、52-52)、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50-8、50-26、50-27)、2022年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及永胜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整改工作,整改成效显著。剩余3个正常推进(其中:省二轮52-26,市委、市政府同意延迟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中三轮40-21、40-25整改时限为2026年12月底)。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不到位,主动破解住建领域发展堵点、痛点、难点能力不足方面
3.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意识不强,措施不力。
问题表现:环保风险隐患突出。2022年至2025年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因渗滤液处理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排水与排污许可证排放去向不一致等问题先后5次被环保部门罚款共计67.55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垃圾中转站实施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永胜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垃圾中转站管理实施方案》,每日安排2名工作人员,对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站开展例行巡查,及时上报并处置发现的问题与隐患,同步做好巡查记录。定期组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确保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健全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规章制度,规范设备操作规程;建立完善运行台账,实时记录运行状态、交接班情况、产水量、设备检修维修详情及对应时间等关键信息。二是强化对渗滤液处理站运维方、自行监测服务方及在线监测服务方的全流程监管,针对性制定专项考评制度,明确考评指标与奖惩标准,严格依据制度开展常态化考核与精细化管理,倒逼服务质量与运维水平持续提升。三是组织环卫站内部职工定期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标准及业务实操知识培训,通过系统学习夯实专业基础,全面增强一线监督管理能力与综合履职水平。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化解消防安全隐患和应急处置措施不力。未按要求编制城市公园安全风险清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顺州老板桥小学、涛源保和小学等4个工程项目未达到消防安全验收条件就已投入使用;对9个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仅2022年在期纳镇清水村委会开展了1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上水林居小区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备,未安装安全出口指示牌;锦天花苑东区充电车棚未配置灭火器,北区消防通道堆放杂物,消防安全隐患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城市公园安全风险清单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编制工作。二是2024年12月,向县教育体育局下达了《关于部分建设项目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的函》,要求建设单位对主体完工但未完成消防验收(备案)、竣工验收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项目进行整改。目前县教育体育局已完成整改工作,正在准备验收事宜。三是编制了《永胜县历史文化名村及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方案》,提升历史文化名村及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守护村落内文物建筑、传统民居等不可再生文化遗产安全。预计2026年6月30日之前开展一次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四是已全面督促县城内各小区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相关规范要求,配齐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规范设置安全出口标识,彻底清理消防通道内占道、堆物等阻碍通行问题;同步对县域内17个住宅小区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消防安全检查,精准排查并闭环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同时规范做好检查记录、整改台账等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留存,筑牢小区消防安全防线。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4.履行核心职能责任不到位,统筹做好住建领域工作主动性、前瞻性不足。
问题表现:前瞻性思维不强,规划意识淡薄。未充分认识到中长期规划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性,一直以来未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房地产行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中长期规划,未按要求编制城镇“一水两污”建设年度计划、城镇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规划期内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年度建设计划,确保覆盖各类保障群体,将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房地产发展计划列入永胜县住建领域“十五五”规划。二是结合永胜县“十五五”规划及县住建局“十五五”规划,编制完成城镇“一水两污”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已委托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城镇节约用水发展规划。三是县园林局已开展摸底排查工作,聘请第三方编制了《“十五五”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重大项目投资下滑严重。2021年以来项目谋划储备和开工数逐年减少,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急剧下滑,2022—2024年分别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29亿元、6.18亿元、1.85亿元,2025年计划新开工项目仅有4项,已开工2项,1-4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6亿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研究学习各级各类项目申报与资金支持的政策文件,积极开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永胜县城供水老旧管网改造项目申报2026年第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200万元,已完成项目前期要件报送及系统录入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在建项目的施工进度,截至目前,2025年1—10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9860万元。三是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年初制定的《永胜县住建局2025年度重点项目清单》,目前我局在建项目7个,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4个,分别是:永胜县城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已取得批复,正在同步编制初步设计;第二自来水厂及管网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永胜县城供水老旧管网改造项目已取得可研、初设批复;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项目已取得可研批复,初步设计已审查完成,近期批复。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城乡“一水两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排水许可证办理工作滞后,2019年市级要求排水户依法申领排水许可证,县住建局2023年8月才开展此项工作,截至目前,县一中、县四中、县民中、县医院、慈爱眼科医院等排污量较大的单位均未办理排水许可证;杆子河沿线生活污水随意排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系统梳理了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高)和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个体诊所)需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名册,已正式下发工作通知至县教育体育局、县卫健局等相关单位,同步组织开展排水许可证集中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共办理排水许可证173份。二是2025年10月28日,县住建局联合相关部门组建综合工作组,开展杆子河河道综合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河道沿线是否存在乱排乱放、乱堆乱放、违规占用河道、管线错接漏接、跑冒滴漏、农业面源污染、餐饮污染及新增居民污水排口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切实改善杆子河河道生态环境。排查期间共计发现8个问题,8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详见排查情况登记表)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5.监督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
问题表现:燃气企业监管不到位。2022年以来,两家燃气公司在无收费依据的情况下,向1150户燃气用户收取液化气钢瓶押金17.26万元,群众意见较大,向市长热线投诉信访件逐年增加,2022年为6件,2023年24件,2024年40件;燃气安全日常监管流于形式,缺乏后续跟踪督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先后于2025年8月5日、8月21日、9月26日组织专班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工信局对全县燃气企业、供应站、重点场所、餐饮服务行业、燃气用户端进行常规检查3场次,针对现场发现隐患问题,当场下发了检查记录表,并给出了整改意见,责令企业及时整改。二是根据《云南省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丽江市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管理八条措施》要求,结合永胜县实际,制定了《永胜县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管理八条措施》,要求县内涉及企业同《云南省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丽江市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管理八条措施》一并贯彻执行。三是根据《云南省燃气经营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规范液化石油气门市经营管理和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严格执行门市由企业设立、规范设置、规范管理的规定,计划在各乡镇设置17个瓶装燃气供应站。2025年8月6日上午组织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及住建局相关负责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永胜县金泰贸易公司设立的6个瓶装燃气供应站进行审查。2025年8月18日上午县住建局组织相关负责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永胜鸿涛燃气有限公司设立的11个瓶装燃气供应站进行审查。新设置的瓶装燃气供应站按照《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云南省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安全运行技术规程》(DBJ53/T-28-2010)等标准要求及永胜县燃气发展规划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四是通过今日永胜融媒体平台公开向全社会征集城镇燃气安全领域问题,及时受理并接受群众监督。五是我局于2025年10月27日下发工作提醒函至永胜鸿涛燃气有限公司、永胜县金泰贸易公司,再次提醒、督促两家公司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退还向1150户燃气用户收取的液化气钢瓶押金17.26万元。六是2025年11月13日,分管领导龙文和同志再次组织村镇股工作人员召开县委巡察反馈燃气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针对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工作作了相关要求。七是截至3月15日液化气钢瓶押金已全部退还完成1150户,17.26万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物业管理行业监管措施不力。全县17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仅有7个公司按要求进行备案登记;未开展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及培训监管工作,目前仅有1人参加过培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及退出管理制度》,并对未进行物业备案的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物业企业限期进行备案。剩余10家物业管理公司中有6家无需备案,其余已经备案完成。二是10月24日组织永胜县物业企业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内容涵盖政策法规、服务标准、应急处置等,提升物业整体服务水平。三是8月20日印发了《永胜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管理办法》,同时下达物业企业《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基本信息公示的通知》,要求物业企业对相关信息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公开,并不定期到小区内进行检查。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市政长效管理机制缺失,服务意识薄弱。西街、北街及环城北路北城门至妇幼保健院等路段照明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灵源路、北街、东街等街道多处井盖损坏未及时更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维护和日常监管工作,及时维修西街、北街及环城北路北城门至妇幼保健院等路段损坏的照明设施,更换灵源路、北街、东街等街道多处损坏井盖。二是加强该区域的日常巡查监管,强化网格化管理,压实责任,对破坏公共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及时查处。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行政执法手段单一,“以罚代管”现象突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群众法律意识不强,2022年以来,县住建局行政处罚案件高达206起,罚款12.42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智慧岗亭电子屏、朋友圈等媒介播放宣传材料,到公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推行“执法即普法”模式,将普法教育贯穿于执法全过程。二是践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对于首次发生、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优先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等行政指导措施。同时,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县住建局在采取新的行政执法手段后,整改期间的行政处罚案件同比有所下降。2023年一般程序案件5件,简易程序案件3件,罚款1800元。2024年一般程序案件2件,简易程序案件14件,罚款53000元。2025年一般程序案件2件,简易程序案件4件,罚款11150元。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6.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不到位。
问题表现:浪费行政成本,重复招标。宁蒗至永胜高速公路北立交连接线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出现两次招标,浪费资金8.7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对已发现的问题实行对账管理,加强部门协同,主动对接发改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域内招标投标活动予以指导,严格按照招标程序组织招标活动。同时举一反三,结合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全面梳理了2021—2025年以来的63个招标项目,对标对表,核查是否出现浪费行政成本,重复招标的现象,经核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管理程序违规,未批先建。永胜县镇乡农村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于2024年9月进场施工,用地测绘报批服务采购于2024年11月11日开标,11月18日签订合同,程序违规,用地违法,且至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两污办”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并集中学习项目管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熟悉各项目阶段审批流程,做到政策清、流程明、底数清。同时以整改为契机,提升“两污办”项目管理专业化水平,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快推进永胜县乡镇农村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目前已完成6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初步验收工作。三是永胜县镇乡农村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报批项目(顺州、片角、东山、鲁地拉、光华、六德),截至目前已完成顺州、片角、鲁地拉、光华、六德5个乡镇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工作,因10月部里下发最新的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所以需对土地勘测定界成果进行重新修改工作,预计12月中旬完成勘测定界报告修改工作,因目前土地报盘系统11月30日关闭,待2026年1月后再开通,完成后续组件报批工作预计2026年4月中旬完成,东山乡污水处理站因目前村规调整工作未入库,需村规入库后才能开展后续勘界及组件报批工作,完成时间暂不能确定。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开发建设周期过长,土地划拨开发期限过期。永胜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西山小区二期)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全面开发建设完成,项目至今未完工,目前处于停工状态,该土地划拨在实际使用建设项目中已经过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划拨无需延期。二是积极争取县级财政支付已下达的专项资金,同步寻找其他融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三是加强对土地政策的学习,确保今后的建设项目用地手续合规合法。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合同审核把关不严格,履约监管不到位。永胜县“美丽县城”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北连接线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2月5日,费用结算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永胜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西山小区)建设工程监理等4个合同无签订日期;永胜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西山小区)、宁蒗至永胜高速公路北立交连接线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项目推进缓慢,合同期内无法竣工验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合同签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合同管理意识。2025年11月17日在周例会上进行了培训学习,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主动与合作方沟通,及时完成该项目认质认价及中期工程量结算工作。二是加强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对历年签订的建设合同进行全面清查,对“无签订日期”“日期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合同履行的关键时间节点(包括服务提供时间、费用结算时间、成果交付时间)进行严格校验,确保合同签订时间在逻辑上早于或同步于费用结算等后续关键环节时间,从源头避免类似时间逻辑错误再次发生。三是加强合同审核。对合同的时间、金额、双方权利义务等核心内容进行至少两级审核(部门初审、分管领导复审)。后续将持续加强监督,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出现。四是主动与合作方江西顶峰集团有限公司沟通,及时完成了宁蒗至永胜高速公路北立交连接线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认质认价及中期工程量结算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方面
7.主体责任扛得不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差距。
问题表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按规定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分析部门政治生态状况并制定整改措施,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旁听或点评。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8月25日局党组第八次会议专题研究了2025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研究分析了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本部门政治生态,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二是局党组书记于2025年7月1日专题讲授题为《紧握八项规定“戒尺”,提升弘扬优良作风》的党课,并书面邀请纪检组组长参会。三是分管领导牵头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了检查,进一步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廉政提醒谈话不严肃。2022至2024年,主要领导仅与部分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谈话记录无谈话对象表态及谈话人签名,2023至2024年,班子成员之间未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严格按照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站(所)负责人谈,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与职工谈的要求,全方位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截至目前共开展351人次。二是谈话结束后及时认真填写《廉政提醒谈话记录表》,完成后及时报局办公室归档。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短板。廉政风险、程序合规等方面的防范意识较弱,2021年至2025年7月县住建局有37次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主动邀请联系纪检组参会;2023至2025年,个人岗位廉政风险和内部机构廉政风险等级评定与岗位职责不匹配,风险等级评定偏低,部分未进行风险等级评定;部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无所在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意见;2022年、2024年、2025年未梳理部门职权目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截至目前,2025年度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均书面邀请纪检组全程参会监督。二是成立廉政风险等级评定工作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围绕岗位职责、权力运行全流程,系统开展个人岗位及内部机构廉政风险等级评定工作。三是强化廉政风险登记表填写质量与审核管控,《个人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内部机构廉政风险识别防控登记表》提交前,必须经分管领导严格审核并签字确认,确保内容真实准确、防控措施到位。四是局党组书记已于2025年7月牵头完成部门职权目录梳理工作;自2026年起,建立常态化梳理机制,每年5月底前完成部门职权目录更新,清晰界定职权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流程,精准排查并明确廉政风险点。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8.工作作风不实,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履职不到位。
问题表现:工作作风不实,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履职不到位。2024年、2025年,县住建局在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动真碰硬查找问题的勇气和办法不多,发现问题浅表化,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9个,县纪委监委仅接收1个,其余8个问题均是县住建局职能职责范围内工作问题,2025年7月、8月被县集中整治办连续2次确定为“集中整治薄弱单位”。巡察期间,有2名干部职工向巡察组提供的访谈提纲相互抄袭,有8名职工以“没有”应付巡察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高位引领部署,深化宣传教育。建立工作专班、制定方案。共召开党组会3次、专班会9次。开展专题廉政党课2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辅导1次、警示教育6场。二是压实责任促整改。在两次被定为薄弱单位后,局党组靶向式专题研判,实行“每周三或周四集中研判”工作机制,推动干部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作为”。三是强化监督长效推进。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约谈15人次、通报批评2人次,建章立制4项。四是聚焦重点持续动态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突出问题49个,完成整改46个,正在整改3个;梳理为民办实事41件,办结41件;上报典型事实4篇;主要领导约谈分管领导2人次;分管领导约谈下属单位责任人及企业13人次;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35.57万元,帮助环卫工人兑付欠拨工资174.13万元、讨回工资6.02万元;督促永胜铭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退还购房户燃气建设费27.4万元;督促永胜贵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购房户购房款25万元;督促凤凰华府住宅小区物业公司退还购房户楼道恢复费3.75万元;追回违规领取2024年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清缴追回资金1.9万元;建立制度5项;上报问题线索2件。五是强化作风建设。2025年9月8日分管领导在周例会上及时开展纪律作风建设集体约谈,全局上下开展经常性的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党规,不敢轻易触碰纪律红线。截至目前,共开展廉政提醒谈话351人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9.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绝。
问题表现:隐匿接待费。2022年12月核销差旅费2274元,实际为接待上级的餐费1022元和住宿费1252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11月5日赵映洲已退回核销的费用2274元。二是修改和完善县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流程、范围和标准。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长期占用下属单位公车。2022年4月环卫站购买一辆五菱宏光S3微型车,一直由县住建局机关使用,保险费由环卫站列支。
整改落实情况:公务用车已归还,并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合理规范调配公车使用。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0.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到位,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问题表现:会计凭证关键附件严重缺失。大额项目资金拨付无合同、无资金请拨单,办公用品、耗材购买无入库及领用记录,发放工资无花名册、发放环卫工人慰问金无银行流水,报销审批签字不全,大额电费支付无发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改和完善县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流程,明确办公用品、各种耗材的申请、领用制度。二是追根溯源,清理附件缺失的会计凭证并补齐。三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凭证管理办法》等。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未严格按照公务之家管理差旅费审批和报销事宜,公务之家APP形同虚设。财务人员不清楚公务之家审批流程,出差申请及差旅费报销仍然以纸质版审批为主,公务之家作用未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改和完善县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出差申请及差旅费报销审批流程。二是常态化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公务之家培训学习,熟练掌握公务之家APP操作。通过集中培训和自学,全体干部职工熟练使用公务之家APP,同时为新参加工作及公务卡过期的6名职工申请办理了公务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务之家APP使用率100%,真正实现差旅费从申请、审批、预订、支付、报销到核算的线上全闭环管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2021年以来未设立会计账簿核算工会经费,县工会慰问环卫工人的部分工会经费、收取的工会互助金等通过行政账核算。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成建账核算,已安排人员对2021年以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实现了工会经费的独立核算,确保账目清晰、有据可查。二是严格区分核算范围,依据《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工会经费必须通过工会专用账簿进行核算,杜绝了与行政经费混淆的现象,并建立了每半年一次的工会经费核算专项自查机制,确保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规范性与合规性。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3.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资产处置不规范。
问题表现:资产管理意识淡薄,资产处置不规范。2018年以来,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的两套价值509.13万元渗滤液处理设备,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渗滤液处理站运维由第三方自带设备运行;2020年“美丽县城”市政道路太阳能路灯改造工程中拆除的路灯以废品及划拨乡镇使用进行处置,未进行台账登记;原非机动车道隔离栏拆除后随意堆放在县环卫站院内,无人管理,目前仅剩一小部分在院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县住建局采购的两套价值509.13万元渗滤液处理设备进行现场核实,均为县城垃圾填埋场和程海垃圾填埋场项目建设配套设施。县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由于老化,处理成本高,由第三方自带设备运行,设备暂由第三方代管理和维护。程海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闲置,是由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较少,仅需采取回喷措施就能处理渗滤液,不需要开机运行。二是2020年“美丽县城”市政道路太阳能路灯改造工程中拆除的路灯以废品及划拨乡镇使用进行处置,未进行台账登记的问题巡察期间已向县委第二巡察组作了关于市政路灯围栏处理情况的专题报告说明并附相关支撑材料。2025年9月巡察结束以来,县园林局已对拆除后堆放在县环卫站院内的原非机动车道隔离栏进行了清点登记造册。在以后的工作中,县园林局将严格资产处置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台账和痕迹资料收集保存归档等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有差距,党建引领作用弱化方面
14.党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把方向、管大局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表现:议事决策不规范。党组会议多以扩大形式召开,非党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或表态情况突出。2022年至2025年7月共召开党组会议79次,其中以扩大形式召开61次,非党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和表态52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制度体系,修订《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控制度》,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党组会议9次。二是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在周例会上集中学习1次、党组会议上学习1次。三是统一会议通知模板,清晰标注参会人员类型、权限及会议纪律,杜绝理解偏差。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党组会议会前酝酿、会中讨论不充分,议题提交及讨论流于形式。2023至2024年党组会议议题提而不议、同一议题多次会议讨论后议而不决、仅有议题提交人及主要领导发言的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会前酝酿,制定规范的议题收集表,整改期间共收集到75份材料。截至目前党组成员之间已形成小范围协商,并向党组书记汇报。二是议题收集环节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严格把关审核,确保议题成熟、材料完备。会前通知明确告知参会人员议事事项,确保党组成员提前熟悉内容、做好发言准备,避免会中讨论不充分的问题。三是建立会议决策执行情况跟踪督办机制,对决策落地成效开展监督检查2次,涉及大额资金支付1次、重大事项决策1次。切实杜绝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5.基础党务工作薄弱,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问题表现:党组、党支部概念不清。2022年党支部工作报告中出现“落实党组的领导责任”“党组班子”字样;2023年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基本情况中出现“住建局党组织设党组成员4名”“局长、分管领导”等字样,落款为“中国共产党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员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整改问题,规范文书表述。对2022年以来党支部起草的工作报告、基本情况汇报、工作总结等各类文书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重点核查涉及“党组”“党支部”的表述内容,修正错误表述,规范文书落款,由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对涉及党组织概念的内容进行双重把关,从源头杜绝表述错误。二是深化概念认知学习,筑牢思想基础。于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10日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党支部委员及党务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5年11月3日召开党员大会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覆盖30余人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党支部选举程序不规范。县住建局党支部于2024年2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改选支委及支部书记,选举过程中未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选举结果无情况报告单,会议记录时间前后矛盾、到会人数与签到人数、选票张数不符,应到33人、实到33人,签到31人,选票有32张。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条例学习,夯实规范选举思想基础。2025年9月1日组织党支部委员及全体党员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覆盖35人次。同时健全长效机制,防范选举程序问题反弹。2024年2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出现选举结果无情况报告单,会议记录时间前后矛盾、到会人数与签到人数、选票张数不符等问题。此次选举有效,是由于当时的党务工作者在当时未填写选举结果情况报告单,在回收统计票数上出现差错,导致选票张数不符。二是2025年9月1日、2025年10月13日开展强化党务业务工作培训2次,重点围绕支部选举中“监票人、计票人产生流程”“选举结果报告单规范填写”“人数与选票张数核对要求”“会议记录要素”等核心内容,切实增强党务工作者按条例办事、按程序选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6.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足。
问题表现: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高。红色物业建设推进不力,物业行业党委自2020年成立以来,组织机构设置不健全,下设的4个党支部2024年成立以来未按程序选举产生组织机构,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内容空洞,与业务结合不紧密,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缺乏党建与物业管理的有效融合,红色物业“党建引领、服务群众”的核心要义未彰显,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未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思想引领与业务培训,筑牢标准化建设根基。组织物业行业党委班子成员、4个党支部筹备组人员及物业企业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累计开展专题培训2次,覆盖20余人次。通过解读政策文件、分享先进地区红色物业建设案例等形式,深刻认识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对推动物业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党建与物业业务融合”的工作方向。二是聚焦突出问题专项整改,提升党组织建设质效。成立由局党组分管领导任组长、物业行业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整改专班,逐项破解问题短板,要求各支部结合物业管理实际确定学习主题(如“小区设施维护中的党员责任”“业主诉求响应的党建举措”等),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流程,细化评定标准,引入业主代表参与评议监督。同时组织党员参与小区环境整治、矛盾调解、特殊群体帮扶等工作。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与考核督导,巩固整改成果。将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党建与业务融合成效、红色物业服务质量等纳入考核指标,实行“季度督查、年度考核”,2025年8月28日、2025年11月18日先后召开联席会议2次,集中整改期间制定了《永胜县物业行业党委联席机制》,明确将考核结果与物业企业信用评价、项目承接资格挂钩,建立了“局党组+物业行业党委+社区党组织”联动机制,协调解决红色物业建设中的难点问题,推动党组织与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良性互动,确保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红色物业“党建引领、服务群众”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未主动开展党员发展工作,2007年以来从未发展过党员,党员占比仅为17.2%。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发展党员工作破局。开展全员摸排,聚焦业务骨干、青年职工、基层一线岗位人员,筛选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建立“一人一档”培养台账,单位目前35岁以下职工有24名,其中群众人数为15名,为积极分子指派党性强、经验丰富的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指导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参与党组织活动。二是健全长效机制,保障发展党员工作常态化。定期分析党员队伍结构、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及时调整优化发展计划,目前已提交入党申请书3名(8月9日邱婷递交入党申请书,12月16日冯时勇递交入党申请书,12月16日李晓芹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2月18日毛欣祺递交入党申请书),避免“重数量、轻质量”或“重过程、轻结果”问题。搭建党员作用发挥平台,组织新发展党员及积极分子参与志愿服务、重点工作攻坚等活动,同时注重在工作中发现新的优秀人才,形成“培养一批、发展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切实提升党员占比、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三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2025年9月1日、2025年10月9日、2025年11月3日局党支部先后召开专题会议3次,具体研究并安排部署了党员发展工作等事宜。同时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发展党员工作相关政策文件,通过观看《榜样9》、“身边的榜样”、云南好人刘增元同志先进事例,推动全员形成“主动抓、用心抓”发展党员工作的思想共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17.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建设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有差距。
问题表现:纪法意识淡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突出。2022年以来干部职工受党纪政务处分和问责的共有13人次,违法犯罪1人,行政处罚2人,局党组受全县通报批评1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压实整改责任,对受处分干部开展“一对一”回访教育2次,帮助其深刻认识错误、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工作信心。二是强化纪法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具体为观看警示教育片《蜕变》、警示教育情景剧(1.《躺平者的“官场太极”》;2.《杨局长家的“连续剧”》;3.《如此“化賨”很危险》;4.《最后的宴席》),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健全监督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和纪律要求,2025年9月8日开展纪律作风抽查1次,梳理干部履职中的廉政风险点68个,同时建立风险台账。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团结干事的氛围未形成。干部职工大局意识树得不牢,凝聚力和执行力不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足,2022年2月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1名职工为办公室主任,因本人不同意而被搁浅,2023年5月办公室3名职工同时提出申请要求驻村,会议研究同意后因3名职工又不愿意去驻村而取消。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足,局机关5个内设股室的负责人均为下属站所抽调,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不强,担当精神有所欠缺,工作相互推诿。2024年执法人员驾驶执法车辆故意碾压商户锥桶、职工之间发生矛盾后带情绪驾驶执法车辆等行为严重影响了执法队伍的形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10月9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强化干部职工大局意识与执行能力建设,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服从组织安排、服务全局工作”理念,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注重平时的监督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截至2025年11月13日,共开展廉政提醒谈话351人次。三是注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人才队伍。2025年11月6日积极开展事业单位职级晋升、职级聘用工作。2025年下属事业单位永胜县园林绿化管理局经县委编办批准面向社会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专技人员1名,目前已完成招聘,人员已到岗。四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作风建设工作,后期对涉事执法人员进行诫勉谈话1次、调整岗位、降低工资等处理,后期对执法队伍开展常态化政治理论教育,提升业务素质水平。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问题表现:干部职工激励和管理约束机制不健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贴落实不到位,2022年11月以来24名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贴共计30.2万元未及时兑现,导致干部职工都不愿意驻村而采取抽签方式选派驻村工作队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印发了《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同时细化高职、中职及初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竞聘方案。并按照方案规定流程,经县住建局2025年第13次党组会审议同意5名同志晋级聘用,具体为:1名同志聘用至工程师8级岗,1名同志聘用至工程师9级岗,1名同志聘用至助理工程师11级岗,2名同志聘用至助理工程师12级岗。二是修订完善《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控制度》中的考核制度,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进一步细化各岗位责任清单与行为规范要求,着力规范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行为,筑牢工作开展的制度根基。三是县住建局驻村工作队员共6人,截至2025年11月13日生活补助已发至10月,工作经费5000元已拨付大安乡人民政府。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责任落实,巩固整改实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检查”,巩固整改成果;对容易发生情况反复、容易反弹回潮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持续整改,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过的问题不反弹、不复发。对于需要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以永远在路上的良好精神风貌,持续扎实推进。
(二)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梳理分析巡察反馈意见,做好各项制度的更新完善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干部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规矩履职选人办事,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三)抓实巡察整改,开创住建新局。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住建重点工作统筹融合,做到整改落实与业务推进两不误、双促进。稳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奋力开创住建工作新局面,以实打实的整改成果和工作成效,向组织和群众交出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4月8日至4月22日。联系电话:6521158;联系地址:永北镇西街91号,邮政编码:674200;电子邮箱:ysxzjj@126.com
中共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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