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人民政府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制定永胜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永胜县审计局机构主要职能、领导分工、权责清单、部门动态、审计程序、审计纪律、审计法规、部门财政预决算、行业监管领域重点信息、重要会议及公示公告等。
2.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发布:
1.永胜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nljys.gov.cn/)
2.其他新闻媒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永胜县审计局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申请人进入永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http://ysqgk.yn.gov.cn/YSQGK/ShenQingZZ/ShenQingRLXState?bmid=ca9cdec9-8de2-47e1-8db3-5f6c1d27957e&pid=bb4f6041-e4bd-4f24-a8cc-2b6616ddba07,在线填写《永胜县审计局政府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受理机构:永胜县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地址:永北镇文明南路40号。
邮政编码:674200
联系电话:0888-6521170传真:0888-6521170
(二)公开程序
1.局机关各股室需要公开的信息统一填写《永胜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交永胜县审计局办公室。
2.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审查登记工作,所有发布的政府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查,报主要领导同意后,由信息发布工作人员负责发布,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3.办公室将公开的信息登记备案。
(三)保密审查
1.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确定不予公开的,应当注明理由。
2.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经相关股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再审后,报主管领导终审决定。
3.凡是通过媒体、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信息发布审查登记(包括公开信息的标题、内容、公开日期、公开途径方式和审查过程等),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附件下载:
永胜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