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通知书
各位听证代表:
根据《丽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现将参加《永胜县大安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永胜县大安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中涉及大安乡发展方向、规模、空间布局等内容是否适当,是否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上午10点在大安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三、听证人员名单
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及听证代表名单详见永胜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大安乡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永胜县大安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成果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附件1)。
四、听证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一)听证代表的权利
1、了解听证事项相关的情况;2、收集并反映社会各方对听证事项的意见和建议;有就与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与证据充分发表意见和质证的权利;3、对听证事项的可行性、必要性等提出意见,查阅听证会记录和听证纪要;对听证记录认为有遗漏或有差错,可以请求补充或改正;4、要求申请回避及最后陈述的权利;5、听证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听证代表的义务
1、遵守听证会的规则和纪律,不得无故缺席听证会;2、保守国家机密和企业的商业秘密;3、客观公正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保证所陈述内容的真实性;4、尊重服从主持人,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擅自发言、提问或打断对方发言;5、对听证记录在确认没有遗漏或差错后,应签字或盖章;6、听证会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注意事项
(一)届时请您准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请听证代表会前提前熟悉大安乡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征求公众意见稿),并做好发言准备,提前填写意见征求表。因召开听证会当天议程多、时间紧,会后听证代表需当场审阅听证记录并签字。烦请各位听证代表在10月18日前将听证会意见征求表(文件或者照片)反馈至邮箱daxzhf@163.com,并于听证会当天将规划文本及意见征求表带至会场交由现场工作人员,感谢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1.
附件1-听证会2号公告
3.永胜县大安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听证会意见征求表
大安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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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大安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听证会意见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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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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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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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意见: 听证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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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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