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永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 |||||||||
| 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及依据 | 履行方式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杨海超额外收取快递取件费案 | 永市监罚〔2025〕98号 | 杨海超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 主动履行 | 永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0日 | |||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